欲速则不达。新医改五大任务之一,也是与市场最密切联系的基本药物制度,过去两个月反复权衡之后,选择了渐进式的试行办法。
本报记者独家获悉,作为这一制度的最重要的内容,基本药物目录推行的范围和力度将大为“缩水”,这项被称为“小目录”的方案,涵盖的品种不到300个,此前流传的征询意见稿上,这一目录多达600多个。
不仅品种选择趋于谨慎,“小目录”在试行范围上也做了很大的调整。本报记者获悉,改革方案将在一级医疗卫生机构(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医疗机构)中推行。这意味着包括大医院在内的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,初期并不采用这份基本药物“小目录”。后者在全国医疗卫生资源中占据80%以上的比例。
先行小范围试点
基本药物目录原定于4月底出台,目录的反复调整是其延后的一个重要原因,此前多个中药独家品种,特别是小企业的品种,大部分已经被砍掉。
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,卫生部官员在内部会议上表示,调整的目的在于希望改革先以“更小”“更稳妥”的方式进行。因此,即便是在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试点,初期也只要求在30%的乡镇医院和城市卫生中心配备使用基本药物。
来自新华社旗下的《中国证券报》6月23日的消息也显示,基本药物目录实施细则已经由卫生部、发改委、人保部等部门会签完毕,近日可能就要公布。
记者获悉涉及二三级医疗机构的更广泛的基本药物目录和执行细则,最早也要在8月份再出台,届时可能将按药费金额比例强制性要求使用基本药物。
虽然试行选择了“小目录”这一“更稳妥”的方案,但基本药物制度的原则和执行流程,并未发生大的改变。在“小目录”的实施中,依然是国家发改委公布零售指导价,再由各省组织招标制定集中采购价。现行的改变只是选择在“更小范围”内的试点。
从这份即将试行的“小目录”,目前只包括178个西药品种和78个中药品种,“全部都是最最基础和基本的用药”。
( 信息来源: 医药新闻网讯)